2004年11月15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一版要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路桥古刹血案两凶手被毙
通讯员 傅昌强 本报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两年前,台州路桥一起血溅古刹的凶案终于在日前尘埃落定。3名为图钱财而在佛门净地行凶杀害寺庙管理人员的歹徒得到了应有的惩罚。11月13日,台州中院在路桥法院宣读了省高院关于驳回杜某、何某要求从轻发落的上诉,维持原审以抢劫罪判处杜、何两人死刑、谢某有期徒刑10年的裁定。
    2002年春夏之交,江西人何某到台州市路桥区游玩。在石浜山上,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手上带的金光闪闪的手链让何眼睛发热,他断定这老头肯定有不少钱财,而且谋他的财定然如探囊取物。于是,何便找到了老乡杜某商量,两人一拍即合,伺机作案。这老人是普泽寺的香烛仓库保管员於庆福,他们多次跟踪於,并到普泽寺和於某家附近踩点,但均因来往人多而不敢下手。之后,何志晖嫌两人作案人手太少,还特地回江西老家叫了老乡谢梅根到路桥一起抢劫。回路桥后,3人又经过多次跟踪於某观察其活动情况,最后商议确定,趁中午普泽寺附近人少,於庆福在普泽寺香烛仓库房间内休息时下手。
    2002年6月27日上午,3人带着作案工具斧头和手套来到普泽寺。等到中午12时许,何某见於某进了普泽寺香烛仓库房间休息,而附近没有人,便决定按事先分工开始抢劫。谢某在普泽寺大门处望风,杜某拿着斧头,何某戴着手套一起潜入於庆福休息的香烛仓库房间。当时,於庆福正趴在桌子上睡觉,杜即用斧头背部猛击於的头部,於庆福因严重颅脑损伤当即死亡。杜、何于是从於身上扯下了佩带的价值人民币9550元的金手链、金项链各一条,并劫走了现金人民币500余元后,与谢一同逃离。古刹血案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影响。去年10月12日晚,谢某在永康市再一次实施抢劫时被当地群众抓获。归案后谢某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其与何某、杜某3人在路桥抢劫杀人的事实,并协助警方抓获了杜、何二人。古刹血案终于告破。今年4月13日,台州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杜、何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宣判后,杜、何二人不服,向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日前,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宣判后,杜、何二人被立即押赴刑场执行死刑。